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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都可以投“差评”,腾讯不可以

萧十1狼7年前 (2018-05-28)征文启事23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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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都可以投“差评”,腾讯不可以


  图片来源:视觉中国

  昨天深夜,腾讯兴趣内容基金(TOPIC)宣布要重新对他们的第一个投资对象——自媒体账号“差评”做尽职调查,甚至有可能会协商撤回投资。

  已经煮好的熟饭还能变回生米不成?腾讯爸爸微笑着说:抱歉,有钱的话,连撤资都可以为所欲为。

  事情的直接起因是,融资消息已经确定并对外宣布的时候,在众多科技作者当中引发的反弹。

  很多文章开火揭露“差评”崛起前后抄袭或“洗稿”的陈年旧事,认为这种以不正常手段发家致富的投资案例,是一个非常坏的榜样,对后来的内容写作者造成了很坏的示范。

  马化腾在朋友圈的回复,把事情归结为团队的尽职调查做得不够好。然而实际情况可能正相反,就一个新基金的尽调而言,“差评”没什么问题。

  毕竟“差评”在给内容创造价值这方面,做得太好了。从未来的盈利空间,和商业模式持续性角度考虑都很完美。而抄袭洗稿,实在常见到不值一提,要真深究的话,市面上没有几个做起来的是干净的,不是吗?

  一、谁投差评都可以

  融资不是做慈善。如果一个人只是甩笔杆子有能耐,却没有造血功能,不懂怎么为各个投资方赚钱,今后投资又怎么退出呢?所以历史上内容产业的成功融资案例,考虑团队的盈利能力,远多于考虑其产品的原创能力。

  甚至可以说,在冷启动阶段,这两种能力一定程度上是互斥的。

  我们人的大脑构造和精力有限,天赋也各有不同。一个“自”媒体,也就是一个有协作能力的个人,在默默无闻的初期,能同时具备很强的商业运作意识,能将写作和运营同时玩得很转的人,历史上也没出现过几个。

  也不用说,这些人总也会有后来文思枯竭的时候,都不得不减少发文的数量。如果必须以一己之力保持原来的更新速度,就无可避免的会选择借鉴别人。郭敬明以及后来一部分被改编网剧的大IP,就是再明显不过的例子。

  让文章/视频/条漫/音乐等文学艺术品,作为一种流水线上的工业制成品,还要求持续输出,那对于大部分原创作者来说都是很困难的。

  截至目前,有越来越多的成功案例总结了自己批量生产爆款的经验,但能说的出口的经验,都会让你产出一些更多时候味同嚼蜡,索然无味的东西,这些东西如果不是站在他们那些成功人士已经有的渠道,根本推不出去。

  这就是为啥“合理借鉴”或者公然抄袭别人几乎是成功人士们的必然选择。如果腾讯的基金在一开始参考的都是这样的案例,他自己也只能总结出这个规律,把盈利放前面,对原创能力排一个较低的权重。

  不看原创争议,“差评”是一个很好的投资对象,因为它可以把带货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。

  自己也做过腾讯科技的企鹅爸爸,不可能不知道内容转化为财富的艰难。尤其是在科技、数码向自媒体方面,硬生生发展出一个张大妈之外的众测模式,这生命力顽强得简直耀眼。

  如果说,像是曾经投资过争议很大的《三生三世》那些作品的阿里,或者其他刚刚切入内容创业的机构和个人去投资“差评”,那一切都很顺理成章。因为它们所谓没有“内容基因”,自然也就没有历史和心理包袱。

  甚至,头条和趣头条这些去投资“差评”,也都啥问题没有。因为头条在还没有孵化出抖音这种跟腾讯抢夺时间的拳头产品之前,就算头条App本身,都不保证能给作者们足够的吸引力,让他们“叛逃”微信。

  头条一开始就很重视电商植入、广告分成这些真的能见到钱的部分。对版权问题,头条自己最开始也没有太“洁癖”,后来才慢慢改善。

  在商言商,就是把内容明显的当一门生意来做的话,这种带货能力毫无疑问会受到投资者的青睐。市面上大多数有钱的金主,都没有对原创那么执着,所以谁去投“差评”都可以。

  二、为啥腾讯不能投

  有人说,腾讯这次又是一听风就是雨,听到“差评”风评不好,就说要撤资,马化腾就发朋友圈,是不是太迁就网络舆论,自乱阵脚了?

  也许腾讯曾有过有点心慌的时候,例如在被说立知抄即刻的当天,赶紧下架那个产品。但至少在这次对“差评”的应对上,不存在自乱阵脚的问题。

  投资机构对投资对象的撤资威胁是极其罕见的,动用这一“核武器”只能是为了保卫腾讯一直所宣扬的原则,以及背后的“内容基因”。

  正如事情发展到目前体现出的那样,投资“差评”随之而来的风波,对腾讯在内容生态方面一直想要维持的形象造成了严重的冲击。

  要知道,腾讯出这个内容基金,以及包括企鹅号等等对作者进行扶持,归根结底,都是为了保证在微信等平台上的内容生态是基本健康的,明确要维护原创作者的利益。

  特别是在微信公众平台,通过最近几次公众号的改版,以及原创声明功能的改进,加上张小龙本人在公开课等场合的不断强调,都让人们认为,在腾讯的一亩三分地里面,至少能对抄袭洗稿等行为,保持在业界平均水平之上的高压打击态势。

  但是,就算腾讯说多少万句话,撒多少亿钱,也比不上投资一个“差评”对这个精心树立的形象所带来的打击和破坏更大。

  腾讯必须比其他平台和投资方,都更注重对原创优质内容的保护,这是有理由的。

  微信公众平台是内容平台的长期霸主,但一直都不具备一个中心化的内容聚合与推荐体系,“看一看”始终在试验阶段,大多数公众号访问来源是群聊、私聊、朋友圈分享链接。

  不能主动分发,而只是佛系地“布施”流量,基于精准分发的其他任何商业化步骤也都很难实现。如果广点通有头条广告位那样的战斗力,腾讯财报上的业绩就不需要以农药驱动了。

  如今,微信占据的巨量用户时间,正在被短视频悄无声息地蚕食。值此关头,微信iOS新版为公众号文章设立了悬浮窗,这一快捷方式高于此前所有的界面层级,体现了挽留读者不跳出微信界面的强烈渴望。

  除了原本以为用之不竭的流量,微信现在没有更多的办法挽留作者。而如果放任平台上文章质量一路走低,就是赶走读者,自毁长城。

  所以谁去投“差评”都可以,唯独腾讯不行。

  三、自我证实的预言

  单打独斗的能量是有限的。大量刚起步和徘徊在起步门槛止步不前的长尾内容作者,不得不在文章的质量和团队的赚钱能力之间二选一。最终,市场选择了赚钱能力。

  这一选择推动更多可以这样,也可以那样的写作者,往不择手段赚钱这个方向去进化。仍然可以培养的好苗子,都拼命的挖掘自己的赚钱能力,不在乎或者放弃不能当饭吃的理想信念。

  而那些努力过,但实在对赚钱没有什么研究,未来也没有什么指望的作者,可能会因为竞争不过也没人赏识,而干脆淡出。当然,这跟他们写的文章质量不好不能划等号。

  此后在互联网产生的内容资源,其质量因而每况愈下。

  内容过度商业化,还带来另一个很讨厌的问题,就是也提高了现存内容平台的鉴别门槛,增加了识别好文章的难度。

  像一些以投稿形式帮个人作者发文章的比较大的平台,一个编辑一天看四五百篇投稿是常事。而这些稿子看多了真是眼瞎,可以说现在的审稿编辑每天干的,都是给一个年级的作文打分的体力活。

  为了快速筛选和识别,审稿编辑们锻炼出了快速识别“软文”“枪稿”的速成法,就像“简历不要QQ邮箱的”这种一样。这一点我的感受相当深刻。

  我有时候看到了什么值得表扬和推广的东西,可能会不惜做“自来水”,在没有任何费用也没人找我的情况下“义务”的宣传他们。但是这种文章在平台投稿的结果,很多时候都是“太软了”“没深度”“实质性内容太少”什么的。

  我当然很憋屈,我还真想找这些厂商讨要广告费呢,谁给我呢?

  只是简单夸人好的投稿现在很难被选中,原因就是整个体系都默认了大家在收钱。毕竟优胜劣汰,那些不想工业化、商业化的作者赚不到钱,早饿死转行了。生存下来的人都是收钱写软文的,所以就认为只要夸奖的文章都是在写软文,批评的文章都是在写黑稿,还真是逻辑严密呢。

  这又加剧了读者对文章的挑剔。读者本身也开始认为,写科技或者其他的文章,必须是骂人的才值得看,最好整个行业“横向评测”全骂一遍;写一家公司的,得好坏全写,且坏的一定要多于好的。如果是夸奖什么东西的,就不看,反正软文无疑。有些读者还以揪出了疑似“金主”的蛛丝马迹为荣,并且一定要发在评论区痛快一下。

  这些行为一致的增长了整个中国互联网的戾气。

  如果说很多中国网民认为,现在网上写文章的人,都是收了钱才写的,那他们的这些话就成为一个自我证实的预言。

  而反过来,如果独立写作获得的工资足以“高薪养廉”,更多作者愿意申报“利益相关”,我们会迎来更多真心的赞赏和批评,看导购看评测也不用那么累。

  批评或赞赏,一个不自由,则另一个无意义。

  在这个时候,最有理由不为赚钱,真心扶持内容作者的,也许就是腾讯了。它现在开始公然支持一家以抄袭或曰洗稿能力见长的机构媒体,那就意味着他们放弃了对文章原创性的重视,而把投资和扶持的重点确定到了赚钱能力上,从根本上否定了一个作者仅仅通过他的文字创造价值,并且获得价值的可能性。

  这就是腾讯投“差评”最大的符号意义,也是最大的问题所在。

  四、内容产业何处去

  当然,我也非常能理解,如果不以盈利能力来作为评判标准,那又以什么呢?一个公司的商业模式是否清晰,盈利能力是否经过验证,本来就是尽职调查该做的事情。

  武无第二,文无第一。对于文章文学性,知识量,信息量等的价值评判是多角度的,也没有可以量化的标准。

  作者呕心沥血写出来的东西,有可能不会被批评界认同,但过了几十年之后,又被发掘出具有独特的价值——此时谈什么回报都晚了。或者,有一些人也说自己写了好几十年的文章,其实还是真的没有办法看。就是能力不足,功劳不等于苦劳。

  又或者,有些人写了比较学术的,或者是比较深刻的论点,但是与大众普遍的情绪相悖,(例如在大家痛骂联想的时候力挺它?)因此他的文章无法以10万+这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作为评判标准,却又不能否认它具有一定的价值。

  对于文章的文学性,或者说是写作能力的评判,是一个非常宽泛而且复杂的概念,也不太好把握;那相对来说,还是评判盈利能力最好不过。

  我想,对于盈利能力的追求,也依然会成为今后对内容创业投资的主旋律,因为我们不能只强调“内容创业”这个名词当中的“内容”,而忽略了它毕竟是一种“创业”。

  可能在未来,有志于运营自媒体,机构媒体的人们,还是需要以善于运营,善于赚钱的人作为主要一方,而那些贡献文章,贡献灵感的人,可能会作为较为次要的合伙人——如果他们本身没有掌管一家公司的能力的话。

  远的不说,近的比如最近出问题的“二更食堂”,食堂君就是一个典型的有写作能力,但在商业运作上稍逊一筹的角色,他和商业合伙人的配合,实现了各司其职,分工合作,如果不出事,那就是理想状态。

  但是,腾讯重新考虑对“差评”的投资,这体现出的对于原创这条红线的坚持,即使不能改变以盈利能力为纲的判断标准,至少也会促使一个更好的现象的发生:

  那就是,那些具有赚钱能力的合伙人,不会抛弃他们文笔好的小伙伴,而是必须重新重视起这些人。

  如果合伙人自己不能写作,那他们就要被迫的去重视写作者这个人力资源,并且给他分配更多的收入的份额。

  通过这种方式,耍笔杆子为生的人,才能真正意义上获得与他们劳动相匹配的回报。现在严格执行尊重正版、尊重原创的原则,去做这些努力,无疑就是未来让一切变得更好的一个新起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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